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倡议书

来源: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
发布时间:202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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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是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向全集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倡议如下:

一、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思想意识,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头等重要位置,把安全就是最大政治、安全就是最大效益、安全就是最大福祉,贯彻安全管理全过程,忠诚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六零”目标,争当安全行为表率、安全管理表率、安全生产表率。

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带头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所赋予的七项职责,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带头尊法、学法、守法,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定责任、建制度、抓培训、保投入、除隐患、强演练、速上报,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工作上。

三、全面提升“第一责任人”履职能力,带头加强业务培训和素质建设。要坚持工作学习一体化,借“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提高科技兴安能力、现场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抢险救灾能力,善于将安全与生产的矛盾统一于先进生产力,积极推进煤矿机械化、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持续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力推动煤矿安全高效发展。

四、积极发挥“第一责任人”引领作用,带头参与“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把安全思想教育牢牢抓在手上,带头支持、带头参与“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应急演练”“安全生产矿区行”等活动,做言传身教典范,树躬身践行标杆,引导全员人人重视安全、人人维护安全、人人依法安全,确保企业整体安全。

生命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实现“安全生产最佳年”目标,为新时代现代化新龙煤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证,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营造良好安全氛围,向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

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

202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