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矿业公司新岭矿党委 “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走进班组 法治理念融入日常

来源: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
发布时间:202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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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进职工身边、融入日常,近期,鹤岗矿业公司新岭矿围绕活动主题,在机关及各基层班组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在全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该矿党委将民法典宣传作为规范内部管理、守住安全底线、维护矿区稳定的重要举措。第一时间召开专题部署会议,结合本矿特点、岗位风险实际和职工法治需求,细化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压实部门责任。同时,成立由党政负责人牵头、法务部门统筹、各区队协同的工作小组,将民法典学习教育与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纠纷调解、职工维权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宣传活动务实有效、不走过场。

为提升普法覆盖面和实效性,该矿党委坚持集中学习与班前宣讲相结合。一方面,组织初级管理人员、安监人员、基层班队长开展民法典专题集中学习,围绕物权、合同、侵权责任、劳动用工、人身损害赔偿等与煤矿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内容进行系统解读,并结合安全事故处置、工伤认定、劳务纠纷等真实案例,引导管理人员树立依法管理意识,提升运用法律手段化解风险的能力。

另一方面,各基层区队利用班前安全课、安全例会等时间,常态化开设“民法典微课堂”。针对采掘、运输、机电等岗位职工,用通俗语言讲解工伤维权、劳务关系、人身权利、婚姻家庭等高频法律常识,重点普及侵权责任划分、意外损害处置、合法维权流程等实用内容,让职工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下一步,新岭矿党委将巩固本次普法活动成果,把民法典学习融入职工日常培训、安全学习、班组学习等全过程,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与载体,提升矿区法治化建设水平。